據悉,六月起,有一批新規(guī)將正式施行。其中包含省特級教師每4年評定一次,提高城市新建配電設施防澇建設標準,通過強化財政資金引導推廣靠港船舶使用岸電等。
新修訂的《浙江省特級教師評定和管理辦法》正式印發(fā)
新修訂的《浙江省特級教師評定和管理辦法》已正式印發(fā),自2022年6月5日起施行。《辦法》明確省特級教師每4年評定一次。2022年將開展第13批特級教師評定。全省在職省特級教師總數一般控制在中小學專任教師總數的1.5‰。
浙江省特級教師的評審范圍是在浙江省普通中小學、幼兒園、特殊教育學校、中等職業(yè)學校、教研機構、教師進修學校、電教機構和少年宮等教育機構中任教的在職在崗教師。已經辦理退休手續(xù)的教師不列入評定范圍。
《關于提升城市配電設施防澇能力的若干意見》6月10日起施行
浙江省建設廳、省發(fā)展改革委、省自然資源廳、省能源局、國網浙江省電力有限公司近日印發(fā)《關于提升城市配電設施防澇能力的若干意見》。《意見》自2022年6月10日起施行。
《意見》提出要提高城市新建配電設施防澇建設標準,推進城市既有易澇配電設施遷移改造,落實城市配電設施管理責任等相關內容。
浙江率先出臺全省域港口岸電建設獎補辦法
近日,《浙江省港口岸電獎補辦法》正式發(fā)布,于2022年6月15日起正式施行,這是“十四五”期間全國首個全省域港口岸電建設獎補辦法。
浙江省交通運輸廳擬在省交通運輸發(fā)展專項資金中安排5000萬元對港口岸電建設改造項目實施定額獎補,通過強化財政資金引導,推廣靠港船舶使用岸電。